河教人〔2011〕23号
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
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小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粤教继函〔2012〕10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人员选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市8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选拔条件及我市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学员的选派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入选人员名单要实行公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并为学员提供必要条件。
(二)被推荐对象要填写“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县(区)教育局要填报“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选派学员名单”(附件2)。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小学校于
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通知
2.河源市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upload/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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