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
近期我市先后发生溺水、自杀等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从我市近期发生的溺水、自杀等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三防”建设,夯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基础,重点做好:
(一)加强防溺水工作。要对学生不断加强防溺水教育,特别强调下水游泳一定要做足安全保障措施,如拖带救生圈。督促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密切关注孩子放学后及节假日活动动向。主动协调当地政府、村委会(社区)等部门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并落实警示防范措施。
(二)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召开珍爱生命的主题班会或校会,健全心理辅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学生压力;要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引导学生主动寻求帮助,避免因心理问题加重而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三)学校管理要更加人性化。要教育教职工,特别是后勤、保安等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换位思考,尊重学生,牢记学校一切管理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学生安全、健康、发展,切忌管理简单、粗暴。要按以人为本的要求,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如学生晚归一律先放行准入再教育引导,不可将晚归学生拒之门外。
(四)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广大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一要增强责任心,关心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异常情绪变化,及时引导化解心理问题;二要与学生建立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帮助学生化解成长困惑,做学生的人生导师。
(五)严格校车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校车管理的要求,认真规范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校车驾驶人培训,严禁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或标牌过期的车辆提供接送服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四、加强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及时、有效地报送信息和处置事故,坚决避免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为促进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河源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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