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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4来源: 本站 阅读: 【字体: 关闭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5号)和《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17〕5号)精神,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河源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

 

附件:河源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河源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等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广河高速公路惠州龙门路段“7·6”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5号)和《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17〕5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学校(含幼儿园、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下同)自查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仕文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市教育局副局长张东辉同志,成员为市教育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应急办公室。各地各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责任,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贯彻落实2017年7月6日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67号)、《关于印发2017年河源市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2017〕45号)和《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2017〕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和师生接送车辆的监管监控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督促相关学校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1号)和《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安[2017]30号)精神,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认真完成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的摸排及隐患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送、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三)消防安全。突出抓好《广东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推进,启动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制定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和对应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的要求,组织发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广东省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58号)和《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河源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安〔2017〕4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学校”、“微型消防站”创建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四)油气输送管道和燃气安全。全面摸排油气输送管道和燃气风险点、危险源,加强风险分级管控,督促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

(五)施工项目安全。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汛期的不利影响,突出加强高层建筑等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

(六)特种设备安全。突出宿舍、食堂、教师、实验(实训)室(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对电梯、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

(七)校园治安防范。按照《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粤教保函〔2017〕26号)等有关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2017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各学校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涉校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八)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九)自然灾害防范。各地各学校按照《2017年河源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河府办2017〕95号文)和《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在册风险隐患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安2017〕61号)等文件精神,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十)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安全。

(十一)学生溺水问题。各地各学校按照《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安〔2017〕42号)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着重检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养情况,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

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全面开展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市的总体安排,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相关方案于8月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应急办。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开展大检查情况和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进,巩固提高(8月至10月)。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各校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各学校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学校,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学校抓安全生产的内动力和行动自觉。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采取有效的检查方式,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

(二)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地、各学校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学校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协调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统筹兼顾。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公安、安监、综治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县区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及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创建、教育督导等考核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下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六)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本地、本校安全风险与隐患动态趋势、内在规律的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市教育局将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各学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信息、阶段性情况、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可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26号)等有关要求一并进行报送。

(联系人:戴军,电话:3389017,传真:3388652,邮箱:hyjyah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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